紧急提醒!4月自考这2省必须有健康码打卡!

 新闻资讯     |      2021-04-01 16:41

参加4月自考考生注意,别忘了打印准考证!出于防疫考虑,有的省份,对考生的健康情况有要求,不清楚的,请往下看!

自考防疫通知

最新2省发布自考防疫通知

云南省

今年,云南省需要在考前7天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或微信公众号“云南卫健委”申领“云南健康码”并彩色打印。如果非绿码,还要提供相应的证明,详情查看↓↓

各位考生:

云南省2021年4月第85次自学考试将于4月10~11日在全省各地进行。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就防疫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 注意个人防护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制度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避免非必要外出。提前了解考试过程中的防疫要求,做好相应准备。

2. 考前

考生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新冠肺炎风险排查和体温监测,在考前7天通过“一部手机办事通”或微信公众号“云南卫健委”申领“云南健康码”并彩色打印。“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需提供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需提供考试前7天内两次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一个月内有境外、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按要求至少提前14天到达昆明市或云南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考试当天需提供入境14天隔离证明和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 赴考

考生赴考点出行时要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等防护物资,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4. 考中

(1)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应佩戴口罩进出考点,进出考点和考场时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

(2)进入考点内,要随时注意个人卫生,安检时配合摘下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低风险地区考生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口罩参加考试;非低风险地区及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其他环节必须佩戴口罩。

(3)如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要及时报告监考人员,请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和处理。

5.考后

考试结束后,按考场、考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离开。隔离考场考生当科考试结束后配合当地疾控部门处理。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3月30日
 

山东省

今年,山东省参加自考要提供健康承诺书,报考几科打印几张,每科考试进入考点时交一张。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0日至11日进行,为保证广大考生的身体健康,使每位考生能够顺利完成考试,请仔细阅读并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及健康承诺书

请考生于2021年3月29日至4月11日(每天7:00至20: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进入山东省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zk.sdzk.cn)自行打印准考证及《山东省202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见文末附件,报考几科打印几张,每科考试进入考点时交一张)。考生若遗忘登录密码,可按提示找回,无法找回的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重置。

二、防疫须知

(一)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自3月29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考生自3月29日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4月5日前考生必须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保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为绿码,考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统一网上核查,考生入场时无需向考点出示。

(二)考生需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每场考试进入考点时,将《健康承诺书》交考点工作人员,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

(三)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认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考前21天从高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考前14天从中风险等级地区回鲁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作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四)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五)考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非低风险地区或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尽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三、考试须知

(一)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除外)进入封闭区,入场须进行两次安检,并接受身份核验、体温监测等。请考生提前到达准考证中标明的考点,为入场检测预留充足时间,以免耽误考试。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考生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注意。

(二)除口罩、考试规定文具及相关证件材料外,其他各类非必需物品(包括手机、手表、书包等)不准带入考试封闭区,考生应提前清理并妥善保存好个人物品。

(三)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维护考试工作秩序。所有送考、陪考的人员和车辆不能进入考点。为了大家的自身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勿在考点门前逗留、聚集。

(四)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熟悉和掌握去往考点的路线、时间等,每场考试提前40分钟入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禁止考生进入考点。

四、诚信考试

(一)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协助当地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务必充分认识考试作弊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诚信考试。

(二)自觉维护考试秩序。考试秩序是确保考试公平公正的重要基础。考试期间,严禁对试卷或答卷等拍照外传,严禁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离考场。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惩考试期间将试卷、答案外传或携带资料小抄入场等涉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共同建设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广大考生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向我院举报(举报电话:0531-86162757)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预祝考生取得好成绩。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3月26日